環保法規已經提出了餐飲油煙、廢水自行檢測的規定,但是因為各個地方的政策文件不一樣,所以檢測周期、檢測項目、檢測要求都不一樣,不同工廠檢測頻次不一樣,監測頻次有日測、月測、季度測、半年測和一年測,但是大的框架一樣,就是每年生產的廢水和油煙都必須檢測。
首先是保護環境的需要,其次是餐飲企業社會責任感的需要,同時也是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
(1)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目前餐飲油煙廢氣、工業廢氣和機動車尾氣被視為城市的三大“污染殺手”。研究發現,在常溫下,整個炒菜過程產生的油煙污染物大致可以分為3類。第一類為可沉降顆粒,其粒徑在10微米以上,受地球重力的影響,它們不會對大氣造成持久性污染。

第二類為可吸入顆粒,其粒徑在0.01~10微米之間,其中大多數為餐飲源排放的細顆粒PM2.5。第三類主要為有機氣態污染物,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重要來源,揮發性有機物是大氣區域性復合型污染的重要前體物。在餐飲油煙中,可檢測出的VOCs300多種。餐飲油煙廢氣的排放會給大氣造成嚴重的污染,所以必須要加強對餐飲油煙排放的監管。
(2)從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角度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治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違者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明確了油煙排放的具體標準。無論大小餐館、酒店,還是食堂,都要求檢測油煙污染程度,并要安裝油煙過濾設備,安裝后還要檢測是否達到排放標準。